这人身穿一袭半新不旧的长袍,约莫四十岁上下,有几分落拓,但发髻和胡须,却又经过精心打理。
一脸国字脸,浓眉大眼,透着傲气,时而炯炯有神,时而又偶闪烁着狂放不羁的光芒。
“小兄弟,打扰了!在下不慎迷了路,刚才在那转弯灯山角之后,闻到一阵烤鱼的香味,便寻了过来。”
这么好的机会,被你打断了。要是你,你会心情好吗?沈一欢冷哼一声。
不过此人还算守礼懂事,估计是远远瞧见自己两人在亲热,便以高声吟咏的方式善意提醒。
又说什么转弯山脚之后闻到鱼香的味道,意思就是我什么都没看到,来宽慰女子的心。
忽然,后面又传来一阵脚步声,山道又转来个书生,说笑着从他们两人身边走过。
额,沈一欢脸色大变,一阵无语。
原来以为,这段主路分叉而出的转角小路,是无人通行的偏僻之地。
哪知,却是许多人曲径寻幽的小道。
也怪自己不熟悉这山道,又一时情难自抑,把控不住。
自己不要脸面不要紧,而林媚女儿家若是被人看到,多有不妥。
还好这狂士高歌提醒,想来是一片善意。
沈一欢脸皮厚如城墙,一阵青白变幻,便已缓过神来,哈哈一笑,拉着那狂士,说道:“相逢即是有缘,先生不如尝尝我的烤鱼,看看我的手艺如何。”
那狂士眼中含笑,欣然而受。
一条烤鱼,七八下,便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赞不绝口。
沈一欢见他举止慷慨利落,不觉更是生出好感,又递过去一串,笑道:“谢!”
仅一个字,表达谢意。
那狂士,见他不遮不掩,更没有恼羞成怒,更没有纠结郁闷,甚是洒脱,暗道不凡。
笑了笑,接过第二条烤鱼,慢慢吃了起来。
而林媚也回到沈一欢身旁,羞红着脸朝那狂士道了个万福。心中恼羞,趁身后狠狠掐了沈一欢腰间厚肉一把。
狂士一看林媚,暗道:好容貌,这等佳人,在我教,亦属不多。
看了两眼,便收回来目光,自称雷狂生,喜欢山川树林,故常年四处流浪。与沈一欢林媚闲谈起来。
沈一欢何等眼尖,自觉这人神光内敛,一团劲气包裹全身,似有非有,收敛自如,便知其武功之高,绝非等闲江湖人士可比。
雷狂生笑道:“这飞霞山,据说由罗玉岭、白马岭、狮子峰、葫芦岩、飞仙台等几处景点组成,既有地质奇观,更多自然风景。”
“尤其是飞仙台,耸立山崖之外,九天之风漫卷不定,凭栏临风,真有仙人腾云驾雾之感。”
“若是不喜与人群拥在一处,那白马岭最高处,唤作白马斑,犹如骏马的额头一般突兀而起,自成二十米方圆之地,大树参天,密林众生,清幽无比。”
“不过,自白马岭,至白马斑,山陡地斜,岩石光滑若卵石,轻功高超之人,才可能跃上。多有轻功低微者,一个不慎,掉落山崖而死。所以,听说现已人迹罕至。”
人迹罕至!
沈一欢一脸正色地听雷狂生高谈阔论,目光又悄悄瞥了林媚一眼。
林媚哪能不知他的心思,早已羞红了脸。
雷狂生只当未见,待将那第二条烤鱼吃干净,便识相地道了声谢,飘然而去了。
沈一欢见他来去潇洒,又知情识趣,不觉更添好感。以后雷狂生走后,自然被林媚好一番埋怨捶打。
只这一番折腾,二人倒是没了欲念。
又漫步游走了许久,便寻了一处宽阔敞亮的平台,各坐一角。
看山林起伏,望飞瀑奔腾,听临泉叮咚,闻鸟儿脆鸣,享受着温暖和煦的阳光,任山风拂面,只感无限惬意与满足。
如沈一欢所言,飞霞山一行,磅礴大气的自然风光,令林媚再无“笼中鸟”之感,身心愉悦,人生如重启一般。
待到两人回到住处,已是夜幕已深。
听得身后一阵粗声喘息,紧接着,林媚便被沈一欢从背后紧紧抱住。
林媚只觉一股强烈的男人气息喷在她脖颈间,便觉脸颊滚烫,羞涩难挡。忽然觉得臀部被什么东西顶着,更是瞬间浑身酥软无力。
沈一欢也不说话,只是趴在她脖颈间厮磨不已。
林媚满脸羞红,低声说道:“要不,我今天就把自己给了你吧。”
听到这话,如闻仙乐一般,沈一欢再也按耐不住,将她一把抱起,走向秀床。
帷幔落下,林媚俏脸红艳欲滴,眼梢春情泛起,一双眉目微微紧闭,娇态婉转,任他肆意而为。
欲火大炽的沈一欢,一时间为之神魂颠倒,内心哀叹道:“师傅,你说的《倒转童子功》,跟第二个女子发生关系,仅剩的二成功力,也会废掉,可千万别是真的啊。”
不过,最后一丝清醒,转瞬也被欲火燃尽,一片暗幕中,粉汗滴罗衫,春雨几度忙,恩乐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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