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水,一张桌子,老大姐回忆往昔,开始慢慢讲述。
那时候,她还是个双十年华的黄花大闺女。
“三十多年前,这聚阳城说不上穷困潦倒,但也远远不及如今繁华。就拿这南门街来说,那时候在这开店的都只是勉强混个温饱。”
“林家子林秋,自幼就长得好看,五官俊朗,剑眉星目,从十五岁开始,就不断有女方托人主动上门提亲。这林秋呀,不仅爹娘给了一副好皮囊,自己也争气,家传手艺豆腐花做的很好吃,还努力读书,打算考取功名!”
“那时候呀,大家都说林秋以后肯定能做大官!”
“可惜呀,天妒英才,好死不死的,遇见了郑媚儿那个狐狸精,不过大姐我说句公道话,撇开其他不谈,他们两个确实是郎才女貌。”
“郑媚儿是大家闺秀,说起郑家,可不得了,往前数二十个年头,那可是聚阳城一霸,连官府都不敢随便动郑家,都说这郑家人会仙法,不是凡人。”
之前周员外也曾提过是郑家少爷打死的林秋,只是陈凯没想到郑媚儿也是郑家人,双方有这样一层关系,后面的故事自然是非比寻常。
“郑家是高门大户,林秋呢,不过是个卖豆腐花的,郑家人自然不同意郑媚儿和林秋来往。要说那郑媚儿呀,也算是痴情,为了能和林秋在一起,宁愿与父母闹翻,直接与郑家断绝关系,这事在当年可是引起了全城轰动,有不少小姑娘都佩服她的勇气,想学她。”
“之后,林秋和郑媚儿就摆酒席,成了亲,成亲当日,来了不少客人,林家亲戚加上街坊邻居,得有十几桌。可唯独郑媚儿的娘家人,一个没来。这郑家人呐,也够狠的,关系能断,这血脉之亲能断吗?还真就把郑媚儿当成了外人。”
“两人成亲后,一家人倒也过了段舒心日子,那时候林秋的双亲健在,也很心疼郑媚儿这个儿媳,知道她以前过得是大小姐的生活,什么活都不让她干。”
想想也是,挣钱的俗事不需理,小两口新婚燕尔,丈夫心怀理想,又有红袖添香,未来可期,那可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大约在半年以后,那是一个深夜,当时我都已经睡下了,忽然被林家吵架的声音吵醒。”
“有个男的闯进林家铺子,具体说什么我记不清,反正是指责郑媚儿自私,说要不是她背叛郑家,郑家就可以再进一步什么的,还说林秋是个废物,骂的很过分。不过听那人说话的口音,应该是喝多了。郑媚儿和那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后来还打起来了,不过没多久,就又安静下来。”
“当时我也没多想,只以为那人走了,第二天才知道,林家四口人,除了郑媚儿,全被出事了。作孽呀,听说那凶手就是郑媚儿的亲哥哥,郑家公子!”
“一家死了三口人,这可不是小事,官府天天派人来查,当年我也去作证了啊,可官府说我只是听到,不是亲眼看到,不得呈堂!事情查了很久,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郑家公子杀了三个人,最后屁事没有,这郑家呀,当时还真是一手遮天。”
老大姐虽然说的不清不楚,很多地方只记得只言片语,说的很含糊,但是陈凯从中推断,应该是郑媚儿的离开触及了郑家的利益,所以她的亲人对她有怨气。
高门大族,很喜欢搞联姻那一套,在他们看来,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就应该嫁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这样既能保障女儿以后生活质量,又能为家族的未来铺路,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这种想法,不能说错,门当户对之说传续了几千年,这里头自然有大智慧。
但是奈何每一个人又都是个体的,适合大多数人的道理,但终究并非适合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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