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坤,不一样的道上一哥
于是,宋礼涛打算将事情告知丁坤,让他解决。
可是这个时候,副驾驶座位上的孙永利插嘴道:“哈哈,这么久没见,丁老弟霸气依旧啊。”
“咦?谁在说话?”
电话那头的丁坤疑惑地问了一句,接着道:“我猜猜啊,利哥,肯定是利哥,你和宋哥在一起啊。”
基于宋礼涛的关系,丁坤跟孙永利也是熟得很,所以一听就听得出来是谁。
孙永利大笑道:“哈哈,丁老弟还能记得我,我很高兴啊。”
“利哥哪里话。”
丁坤赶紧道:“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们啊。”
原话是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但是有宋礼涛在,所以肯定不能那么说。
如果要表示足够尊敬的话,他应该说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和宋哥,因为特定称呼总比泛称要好。
但是丁坤却没这么说,这就是他的聪明所在了。
因为这个孙永利是突然冒出来的,他丁坤可猜不准电话对面还有没有人。
他跟共州很多企业家都是朋友,说话不能得罪人,所以只能使用这样的泛称,没有任何风险。
“好,够意思,我们共州企业家圈子里,能有丁老弟这样的人,真是我们的福气。”
孙永利肯定之后,适时地给这位道上人物一句好评,毕竟谁都不会拒绝好话不是。
果然,对面的丁坤呵呵一笑:“大家都是朋友,利哥别这么客气。”他停了一下,这边的两人打火机打动的声音,“对了,你们打电话给我是?”
孙永利这时看了一眼宋礼涛,宋礼涛知道又到自己说话了,便赶紧道:“丁老弟,我最近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有点邪门,我想要你帮忙出”
“宋哥宋哥。”
宋礼涛话没说完就被电话对面的丁坤打断了:“你看这样好不好,咱们也好久没见了,你和利哥过来,咱们先好好吃顿饭!”
宋礼涛看了孙永利一眼,面露询问之意,孙永利点头后,他对着电话说道:“好!那我就和利哥过去,咱们确实好久没见了,就好好聚聚,顺带把事情跟你说清楚,这样你也好办!”
“我在村口的火锅店等你们!”丁坤愉快地应了一句。
就这样,宋礼涛和孙永利开车往丁坤所在地说的地方赶去。
也许有人会问,怎么是村口的火锅店,难不成这共州的道上一哥还住农村不成?
别说,还真是这样。
之所以不住城里,这就要从丁坤的个人性格喜好说起了。
丁坤,是共州的道上一哥没错,但是这个道上一哥跟其他城市的道上一哥不太一样。
他虽然掌管着共州的地下世界,却不并喜欢城里的花花绿绿。
在他看来,在拥挤喧嚣的闹市区生活,简直就是受罪,还不如在农村生活来得舒心!
他在共州郊区自己村里修建了两栋小洋楼,给家里人一栋,他自己住一栋。
每天带着个小美女,由小弟开着车,手痒了就到某个赌场去玩两把。
有兴趣了就去爬爬村后的那座山峰,当然也是带着个小美女,还特意吩咐,不让小弟跟着,说要和美女单独欣赏这山峦中的花草树木!
这种高雅的情操,小弟们肯定是不懂的,但是他们知道一点的就是,听老大的。
晚上和弟兄们喝了酒,就在小洋楼的一间装饰得不输于ktv布置的房间里高歌几曲。
所以,他每天生活得无比惬意,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他都不进城来。
在他看来,这生活才叫讲究。
不要以为这位道上一哥就这么简单,许多人绝对想不到,丁坤还是个爱读书的人。
他的小洋楼里,还专门搞了个书房,各种书籍一大堆,其中最多的就是历史类书籍。
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谁说混混不读书,谁说混混没文化,丁坤用自己的行动狠狠地打着某些人的脸。
他每周的阅读量足够碾压大部分都市白领,所以说他的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如果当年不是为了自己姐姐出头,失手将一个流氓杀了,高中三好学生的他正常成长的话,现在绝对是一个企业家,或者是一家大企业的高管!
简单总结一下。
丁坤喜欢农村生活,生活在农村,却遥控掌管着共州城的地下世界。
他有头脑,爱读书,善思考,是一位学者型混混领袖。
咳咳,扯远了,说了那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宋礼涛找的这个帮手不简单。
至于他刚才说的那个村口的火锅店,叫做生猛火锅店,也是他的产业。
宋礼涛开着车,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是从市区来到了这个生猛火锅店。
还别说,此时差不多中午十二点钟,正是饭点。
两人下车一看,不由得相视一笑,心中暗道,这个丁坤,还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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