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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齐百春只身退敌

“那就是不杀咯?”

“不至于,等机会。”

“等到什么时候?”

“等他去郡上任职时。”

陆天明看向冒着寒气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让闵昌多活几天。

片刻后,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为什么?”北枫蹙眉。

“刘大宝等不起,不日他将南下养伤,他走之前,闵昌必须死。”

“我要讲规矩。”北枫为难道。

“我不用讲!”

寒风吹过。

北枫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从南阳司出来时。

上头千叮咛万嘱咐。

闵昌,不能死在定平县。

要动手,只能在路上。

这么做,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

北枫自认为自己是讲规矩的人里面最野的一个。

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比自己还野的。

“在县城动闵昌,车马部也保不了你。”北枫幽幽道。

陆天明仍旧看着河面。

“车马部,连齐百春都保不住,还保得住什么?我做与不做,影响一个捕快,当道截杀六品大员?”

北枫沉默。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齐百春在场。

那三十来号车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现在的周世豪。

区区九品,杀了也就杀了。

不是因为车马部有多厉害。

仅仅是因为对方做得太过分。

过分到连账本的主人都找不到借口。

“秀才。”

“嗯?”

“你信得过我吗?”

“信不过。”

“”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人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人人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后厨传来小女孩凄厉的惨叫。

我冲进去,人已经没了,同时,我见到了真正的地狱。

原来,齐百春请我喝酒的这间铺子,是”

说到这,曾经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北枫,眼中出现浓浓的愧疚。

“齐百春放下酒杯,眼里淌出血泪,指着我骂。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能为百姓立命,能开万事太平?

你为一己私欲,杀人掠地,自以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们来之前,那男人虽然贫穷,但何至于卖女求生?

现在,树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这样的铺子数不胜数。

你,不是将军,你是吃人的饿鬼,是人屠!”

北枫声音颤抖,将这些话说完后,气氛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陆天明只觉嘴巴干涩,那样的画面,只在书上见过,哪里知道是真的。

十里镇最穷的人家户,不说顿顿有肉,最起码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人,不也熬过来了。

“呼。”陆天明长吁一口气,“齐大人,还好吗?”

北枫终是缓了过来:“被削了一条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剑了。”

他盯着陆天明双眼,认真道:“秀才,闵昌,必死!”

“嗯。”陆天明点头,“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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