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的暴政。
出处是西方着名哲人:苏格拉底之死。
被陪审团谋害而亡。
因此。
多数不一定代表正义。
也大概率是人们盲从的表现。
包括后世的网暴,舆论操控,媒体引导等等。
另外。
许尚认为……
民意,民族主义。
即:所谓的民主,首要保护的应该是少数和个人的权利。
这并非是为少数人说话。
而是为所有人说话。
因为只有保护了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才能防止少数遭到多数的迫害。
即便有一天你从多数跌落到了少数。
你依旧能够拥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就像马克思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
同样的。
许尚制定的基层平衡制度。
司法(官吏)、民意(民众)、侠客(大义)。
三方节制!
互为平衡!
民意推举侠客,破格斩杀贪官污吏。
但侠客犯法就需要受到制裁,相当于基层行政的一次性保险丝。
包括民意也不能持续膨胀,需要受到司法的框限。
而执行司法的贪官污吏,也不能做的太过分,都得按照规矩来,不然上有监察御史,下有侠客仗剑。
此便是叠加的双重限制。
许尚从一开始,就不认为民意能够代表一切的正当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在群体中,具有十分严重的盲从效应,太容易受到蛊惑,哪怕是现世基础教育已经全面普及。
但舆论效应依旧非常容易被有心人引导,甚至走向失控。
更何况先秦时期的黔首民意。
自然是谁能操纵思想,谁的声音大,谁就可以最大程度利用民意!
毫无疑问。
儒家正是此道的执牛耳者!
正所谓儒墨可称世间两大显学。
现在墨家已废。
儒家独大。
曲阜孔氏自然吵着嚷着拥护民意。
说白了。
嘴里都是主义。
心里却充满利益。
古今往来。
不外如是。
高台。
“粗鄙……你粗鄙!”
孔谦此刻真是脸红脖子粗。
像他这样的人,最是在乎脸面。
现在许尚骂他是狂犬吠日,不知所云,妥妥的刺刀见红,刀刀见血!
那么问题来了。
孔谦能够反驳许尚提出的:多数人的暴论嘛?
很难!
原因在于孔谦原本想把民意与天命绑定!
许尚驳之大逆不道,此举会导致天下大乱,人人自诩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于是。
孔谦退了一步。
把民意与大秦国策绑定。
许尚再驳:多数人的暴政。
孔谦无言以对,只能情绪化的说许尚粗鄙……
可言语再怎么粗鄙,道理仍旧摆在了台面上。
这就注定孔谦还得一退再退。
远处。
林木之间。
“多数人的暴政!”
嬴政双目绽放出精光。
非常通俗易懂的六个字。
组合起来。
却让人感到振聋发聩。
左相李斯出声道:“夫子所言极是,如果民意能够裁决一切,那我们法家整天还去研究律法铁条做什么?不如所有案子,都去询问那些黔首民意好了!”
司法,需得具有极高的独立性。
而且极其复杂。
九卿廷尉隗状也是研究了大半辈子的秦法。
李斯出身儒家,学成就是法家。
两人都是这个时代的顶尖法学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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