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之祥一屁股坐在地上,觉得不舒服,干脆躺在地上休息,觉得非常累,很想就此睡去,会不会又穿回去呢? 但理智让他明白身在战场上,不是停留之处,经过刚才大战,他已经是贼去楼空,哪怕来个金朝小兵都可以要他的命。 稍歇片刻,回复了些少体力的孟之祥跌跌撞撞地到自己先前死掉的座骑处找出了兽皮水囊和包裹着的芝麻烧饼,来给自己补充水份和能量。 大口大口地灌水进喉,咀嚼着生硬的烧饼,胜利的喜悦让他觉得水是格外地甘甜,芝麻烧饼是多么地好吃! 吃芝麻烧饼? 在古代,中国人打仗,最初的军粮主食是粟米,之后麦、稻渐多,唐宋以来,当兵的就有好吃的了,烧饼麦饼成为便携式军粮的主力军,稻米和麦子逐渐反超粟米,因此孟之祥吃上了烧饼。 这烧饼真心评价也是一般,但他从先前的记忆里发现即使是芝麻烧饼也不是一般士卒能够吃得到的,只有象他这样的军官才有这样的待遇,士兵则只能吃普通的麦饼。 补给了能量,孟之祥从死马身上带走需要的物资,把弓箭背上,还有一把锏也背上,一把锏拿在手里,用来开路。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背上一堆东西不在话下。 复入岳武穆庙,在岳王爷前跪下,孟之祥真心实意地给岳王爷叩了九个响头,感谢他的保佑,让他打赢了至关重要的一战,再谢过牛皋爷爷借锏,然后离庙大步离开。 他把他的马匹拖到一个浅坑里草草埋了,以感谢它作出的牺牲。 临行前,孟之祥望过岳武穆庙最后一眼,他的发迹来自于岳武穆庙的馈赠,不仅仅是两把锏这么简单,还有源源不断的斗志,他得到了岳王爷的祝福与帮助! 但当孟之祥后来故地重游,想找到这间岳武穆庙给岳王爷塑过金身时,遍寻不着,怎么也找不到这座岳武穆庙,是为一奇! 孟之祥走在荒野中,先前他慌不择路,策马乱跑,这一带荒无人烟,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难不倒他,时天空阴云散布,不见太阳,在找不到指南针后,孟之祥不过看看植物,就轻易地辨认方向。 见到独立的大树,一侧枝叶茂盛,树皮光滑,应为南面,另一侧树枝稀疏,树皮粗糙,应为北面。 其地南面,通常青草茂密,北面潮湿,长有青苔。 不仅如此,路上看到的树桩,断面的年轮一侧间隔大,是为南面,北面间隔小,正与孟之祥辨别到的南北方向相符。 嘿嘿,孟之祥小小得意了一下:他在地质大学里没有白读书哦。 地质大学必须学会野外生存,辨认方向是小事一桩。 就这样,他一路辨别方向,往记忆中的部队驻地而去。 穿过树林,走过草丛,越过山溪,孟之祥骑术高明,然而他不是罗圈腿,并不是天生的马上民族,他的骑术是后天学来的,因此长途跋涉不成问题。 走了二个时辰,都不见人影,下午时分,他看到前面有匹马,定睛一看,不禁乐了! 那正是被他干掉的那位金将的马,他被击杀后,马匹带他离开,晃荡中死人从马鞍上掉下来,但他的左脚被马蹬缠着不能挣脱,马匹带着死人无法快跑,就停下吃草,没想到被孟之祥追上。 旋即想到,孟之祥去向是两军交战的地方,那匹马也识得路哦。 正缺马,就有马送上来,孟之祥大喜,他从马匹视野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接近马匹,然后出手,抓着了马匹的缰绳。 牛马驴等牲畜一被抓到缰绳,就难以反抗,战马也不例外,孟之祥先把它的缰绳给绑到一棵树上,再把那个死人从马蹬上解脱下来,遂行摸尸。 摸尸永远是战斗后最愉快的环节,就如同打完副本开箱一样,让人格外地惊喜。 首先是那把骨朵,金将被击杀后,牢牢地抓着手上骨朵不放,在颠簸中没有掉落,被孟之祥毫不客气地掰开他的手指,取下骨朵。 哪怕经过先前激烈的交战,既没弯也没断,只是打出了不少碰撞痕迹而已。 材质相当不错,拿在手里,挥舞几下,虎虎生风,好东西啊! 记忆中知道古代经济力不发达,一把上好的金属兵器难能可贵。 要不是孟之祥有了双锏,真想拿骨朵给自己用。 再有金将的弯刀,宽大的刀身,质地上乘,刚才与锏打了这么久,没有碎掉,只是崩了几个缺口,磨一磨就是把好兵器。 此刀虽然有击杀自己主人的不良记录,孟之祥一点也不嫌弃它。 再有金将的一张强弓! 这张弓比孟之祥所用的弓还要强还要硬,他试着拉弓,觉得有点吃力。 要知道孟之祥的力量不小,能让他感觉到吃力,这把弓确实强硬! 搭箭上弦后用力一拉,放箭! “蓬”的一声爆响,那箭射穿了远处的一株小树,箭头在树干另一侧露出来,简直有如摧枯拉朽一般。 孟之祥现在才知道害怕,当初他遭遇这弓箭的攻击,能够躲过,实属幸运。 再看金将马身上带有的头盔,弹一弹,金属制的,轻盈结实,孟之祥用力不能让其变形。 还有金将身上的皮制护甲,质地也是不错嘀,虽然后背被开了口,孟之祥同样没有放过,把护甲给剥下来。 勤俭节约是良好的美德,记忆中“忠顺军”什么都缺,所以不可浪费。 然后从马匹和死尸身上摸到的一些零碎,比如一个银碗,不能丢掉,即使是自己不用,也可以给别人用嘛。 还有一把锋利小刀,笑纳了。 嗯,找到了一包肉干,风干的牛肉干,孟之祥立即进食,给自己补充更多的能量。 刚才打斗消耗过多,胃口因此大增,烧饼补充能量不够,风干的牛肉干正好派上用场,吃起来味道格外香甜,必须的,这可是缴获的战利品! …… 摸到一个沉重的小包,打开来一看,满满当当的黄白之物! 有银锭、银块、还有银制首饰,以及金币、金条和金制首饰,份量不轻,有的还带着血迹。 孟之祥的脸色严肃起来,这些金银式样繁多,刻有汉字,正是鞑子抢掠而得,也不知道他们抢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 宋金展开大战,倒霉的多是宋人,金人对宋人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先前因为杀人的少许不适彻底消失,把这些金朝魔鬼送下地狱,俺功德无量! 默默地给金银财物的原主们哀悼片刻,孟之祥把金银及其它物资收好,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匹马上。 那是一匹身上带着斑点的花斑马,高大俊逸,膘肥体壮,油光水靓,这是一匹好马! 加上那些缴获来的物资,孟之祥心有所悟,看来被他击杀的金狗的身份不简单哩。 为了感谢他送货上门,孟之祥找了个浅坑,将这位运输大队长给埋了。 不仅仅是好心,他知道如果不埋死s,只怕会闹瘟疫,倒霉的不知道会是谁。 当然,主要是他有了力气,心情也好,就做做好事吧。 然后他解开马缰绳,翻身上马。 那马正等着他来,立时发作,疯狂翻蹶子,左右翻飞,上下蹦跳,想把孟之祥弄下来,活活踩死,好为主人报仇。 “好畜生!”孟之祥厉喝一声,双臂双脚一起发力,象铁箍般钳制着马匹,让它气都透不过来! 人马较劲,拥有一身怪力的孟之祥最终降服了马匹,让它服服贴贴地听从命令,就此打马离开! 今天真是不错,杀其人夺其马,要是夺其马子那就更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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