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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关吟诗

楚国偏北的官道,共分三路。这三路官道途径天南河与回浦江,但最终的汇总之地,却是没有分别——镇北关。 镇北关地处楚秦两国边境,扼东北、华北咽喉要塞,两侧高山耸立呈包夹之势,关口身居山腹,只有一字长蛇道路可走,易守难攻,所以镇北关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说。 经过一天一夜的整理思绪,赤龙,不,是李焕仙终于大致搞清楚了自己的身份以及当今天下之势。 当今天下大陆版图,一分为四。南下为李焕仙的母国——楚国。北上则分为秦国、金国以及突厥国。 是的,在这个世界,突厥强势崛起,吸收中原人士,最终于八十年前,一统草原,建立国家。在突厥国的强势之下,本来纷争不断的楚秦金三国,终于减少战争,休息养民,共同抵抗突厥。 但天下毕竟未曾一统,三国之间虽表为同袍,但内里依然暗自角力,互相安插内线,试图获取更多的好处。也亏得突厥铁骑冲阵无双,否则楚秦金三国也不会停下战争。 虽然三国早已签订同盟书,但依然各怀鬼胎,互不信任。 楚国早年间施反间之计,将楚秦两国接壤之地的蛮族策反,使秦国青云十四州听调不听宣,成为楚秦两国的战略缓冲之地。 而秦国也有样学样,暗中资助楚国境内绿林强盗,提供车马军械,为祸一方。所以近二十年来,为了维持平衡,三国之间开始互相交换质子,将各国内的王子送往他国为质,以此来换取利益。 而李焕仙此行,便是秦国国内的楚国质子姜若怀突发恶疾,至今卧病在床,久治不愈,恐难存活。为安抚秦国,楚帝特遣李焕仙为楚国使臣,出使秦国,商谈质子姜若怀之事。 但为何一国使臣出使他国,仅有一辆马车,和七名亲兵? 这就要说到楚国最近的倒霉事了,那真是一件一件又一件。先是骠骑大将军被调离边军,突厥不知哪里得来的消息,冒险由西部绕过秦国,连克楚国十一城。接着江南伏虎口决堤,水淹千里,民不聊生。江南各地绿林顺势揭竿而起,火上浇油。 楚帝急命三军平定江南叛乱,可叛乱还未平,又传来质子姜若怀病危,秦国趁楚国内忧外患,居然突然发兵,将已经独立的青云十四州重新纳回版图,两国的战略缓冲地不复存在,大军威逼楚国边境,并索要城池岁币,其中就包括镇北关。 内忧外患之下,楚帝只得派遣使臣出使秦国,希望和谈。但原使臣礼部侍郎在路上却突遭截杀,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也伤势惨重,无法出使。 最后无奈之下,只得急命吏部员外郎李焕仙替补出使秦国。为防止使臣再遭截杀,故使李焕仙只带亲兵,秘密前往镇北关与出使团队汇合。 听燕儿那丫头与自己说过,李焕仙这吏部员外郎只是个闲职,从不点卯轮值。平时不是泡在太学院修书,就是去画舫喝酒,也不晓得这种出使他国的差事,怎就落在了李焕仙的头上。 想到了这事,李焕仙便掀开马车窗口的帘布,向外看了看。只见官道的尽头,便是楚国镇北关的西门——迎恩门。 而关口之下,边军早已列阵,六名身穿楚国官袍的官员正在城门下焦急的直跺脚。看来李焕仙这位替补使臣被刺杀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们的耳中。 “驭~” 李家的家仆林管家亲自驾驶着马车停在关口,李焕仙深呼一口气,无奈的下了车。 “哎呦!李大人无恙便好哇!听闻大人路遇歹人,下官恨不得快马加鞭赶去那大屿山为大人压阵,还好吉人自有天相,大人洪福齐天……” “停停停~那个,啊,李某遇险,但已无碍。承蒙各位大人挂念,嗯……先谈正事儿吧。” 李焕仙再世为人,这些事情心里自是门清。但前世作为杀手,行事主打的就是个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这官场那套虚伪的东西,看见就烦。 “大人可不能这么说,出使秦国事大,但大人的安危也是大事,您要出了点什么事,我们哪有脸见您父亲呀。估计还没出这镇北关,边军就先把我们砍了。” 听着这名谄媚官员的话,李焕仙眉头紧皱。他死,关他爹,关边军何事?想到这,李焕仙便要开口询问,但转念一想,不太方便。 所以他摆了摆手,示意出使的各部官员稍等,自己走回到马车前,敲了敲车窗,一个清秀可爱的小丫鬟便探出了脑袋瓜儿,用漂亮的大眼睛看着他。 “那个……我爹谁呀?” 燕儿被李焕仙这么一问,半张的嘴顿时合不上了,盯着李焕仙的脸仔细看了看,焦急的说道:“少爷,您莫不是又犯癔症了?我这就拿药。” “拿拿拿拿什么拿!问你什么你就说。” “真的不用吃药?” “说!” “哦~老爷是楚国骠骑大将军李圣千。” 李焕仙昨日问了许多关于自己以及天下间的事情与燕儿,但唯独漏了自己的身世。不是李焕仙头脑大条,而是家人这东西,李焕仙从来就没有概念。 毕竟杀手,皆是孤家寡人。 “大将军?边军归他管?” “老爷常年在边关练兵,抵御突厥,声望极高,人称飞将军,不过去年就已经归京了。少爷,您怎么连这些事都忘了?” 李焕仙思索了一番,原来自己这便宜老爹手握边军,怪不得被楚帝所忌惮,即使边关告急突厥进犯也不再启用,就晾在京都当吉祥物。 “这种事,我忘了不要紧,你昨天怎么不与我说?” 燕儿委屈的撅着小嘴,小声的嘀咕一句:“你又没问。” 看着这刚满十五岁的丫头委屈的模样,李焕仙也不忍再说些什么,下意识的伸手掐了掐燕儿那嫩的出水的脸蛋,笑着说道:“行了,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夜,好好补觉吧。” …… …… 李焕仙与一同出使的文官进入镇北关关下的小镇——西罗城。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边疆统领的府邸。只见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早已等候多时,眼见一众官员到来,徐枫便拱手向前。 “末将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见过三公子,见过诸位大人。” 徐枫不愧为镇守边关的都统,边军百战,铁血军人的肃杀之气,与这些谄媚的文臣使者截然不同,一看便知。虽说守备军统领品级不高,但手握实权,一关五千兵马与守卫边镇的军营皆可调动。 与李焕仙一起来的官员们丝毫不敢怠慢徐枫,一一行礼问好。但徐枫根本不理会这些文官,也不谈接风洗尘之事,而是执意带领李焕仙等人去镇北关的城楼——靖边楼。 这可苦了李焕仙,本来若是前世的身躯,别说登个楼,就算珠穆朗玛峰也上得去,可现今李焕仙的身躯之羸弱简直惨不忍睹,腿上又受了箭伤,爬个20几米的城楼,足足爬了一炷香的时辰,而且气喘吁吁,脸色惨白无比。 “三公子这身体……莫非未曾习武……果然如传言……” 徐枫看着凄惨无比的李焕仙,话语虽是关切,但眼神中却带着几分惋惜。 其实也不难理解,李家世代行伍出身,不提李家太祖,不提李焕仙那便宜老爹,就光是李家的大公子与二公子,也都是能征善战的少年将军,但唯独这李焕仙,虽有些才名,但却丝毫武艺不通,却有给李家抹黑之嫌。 李焕仙懒得谈这话题,也没法说理,干脆回避道:“好家伙,登高望远。一眼望去,大秦疆土尽收眼底。镇北关不愧为边郡之咽喉,京师之保障。雄关虎踞,果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自然,镇北关由大将军之手经营多年,虽与敌国近在咫尺,但就算一营之兵也可阻敌国精兵十万,此关无恙,则楚国无恙。” 虽然自己对这世间的诸国没有任何的情感,但看到徐枫自豪的面孔,李焕仙的内心也有些悸动,不由得想起前世的一首诗,随即脱口而出:“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诗呀!” 此诗一出,众人惊叹。徐枫更是双眼冒光,一脸赞叹的看着李焕仙。而一同登楼的文官使臣赶紧拿出纸笔记录下来,细细品味。 看着众人吃惊的面孔,李焕仙略显尴尬,赶紧解释道:“额……这诗……” 还没等李焕仙说完,徐枫便一把扣住他那细薄的臂膀,伸手向西一指:“正如三公子诗中所言,突厥贼胡绕路偷袭我楚国,竟然七天连下十一城,我等边军深以为耻,数次请战都被朝廷驳回,若大将军未回京,那贼胡怎敢屠戮我大楚子民!” 李焕仙看着徐枫情绪激动的样子以及随行官员惊叹的面孔,知道自己又闯祸了,但诗都念出去了,也不好在解释什么。 算了,这逼,先装下吧。 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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