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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洪流

抢掠,这种获取资源的方式,尝到一次甜头,就会让人无法自拔,赵云终于明白为什么鲜卑人每年都要到汉境劫掠一番了! 因为劫掠这种方式获取资源,会让人沉沦其中,现在…赵云上瘾了! 他麾下的军士也上瘾了! 可这时,成廉劝住了他,成廉说依照往年惯例,鲜卑人马上就会南下,这个时候去偷袭鲜卑人,很可能碰到南下的鲜卑铁骑;届时要是碰上了,己方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必死无疑。 所以,赵云暂时压下了悸动的心。 接下来几天,赵云着手恢复郡署系统,可惜他身边没有一个文人,除了商贾之家出身的曹性识字外,全是一群大老粗、文盲;而高柳这种边关苦寒之地,读书识字的人也寥寥无几;无奈之下赵云只能矮个里拔高个,让三老纪全给他找些识文断字的到郡署听用。 曹性作为赵云麾下唯一能写会算的亲信,被赵云任命为郡丞,协助他治理地方,郡丞本应该是朝廷任命的,可赵云管不了那么多了。代郡不仅山高皇帝远,腐败的朝堂对代郡也是爱理不理! 只要不是鲜卑人大举南下,危及内地,朝堂几乎很少想起代郡这个地方。因为在朝臣下意识里,已经放弃了一些边关地区,比如西面并州北部的河套地区,其中朔方郡现在已是鲜卑人的牧场。 至于,郡署府衙的一系例郡级属吏,比如:功曹史、户曹史、奏曹史、辞曹史、法曹史、尉曹史、贼曹史、决曹史、兵曹史、金曹史、仓曹史、五官掾、五部督邮、曹掾、主记室史…等掾史暂时是没有的。 现在代郡只有一个大致的草台班子,具体事务也没有像内地郡署划分的那么清楚。最重要的是赵云对这一系列还在摸索之中,因为没有人点拨他。 而隔壁县衙依旧是成廉坐镇,挂着县尉的头衔干着县令的职务,不过,这瘦麻秆倒是个能写会算的人,当日统计塔赫部的战利品,就是他完成的。 郡署草台班长组建好后,赵云就天天往城北校场跑,曹性则留守郡署,处理一些繁杂的政务。 赵云深知,强军,才是代郡的未来! 也是他的未来! 城北校场。 这是一个可以容纳万人的校场,是最近几天翻新的。 校场北,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高台,有三米高的样子。 赵云笔挺的站在高台上,贯盔披甲,手按剑柄,显得英武不凡。 台下伫立着三支队伍,骑兵四百人、披甲步兵五百人、无甲步兵两千五百人。 赵云原本只有百余亲卫骑,另外三百骑是纪全在两万多本地百姓中选出来的青壮。 外族年年入侵,本地人不仅尚武,大多数人还练就了一身骑术,虽然不像鲜卑人那样上马就是骑兵,但稍微训练一下,就可以在马上冲杀,这是中原地区的汉民无法做到的。 而那三百匹战马,就是从塔赫部落抢来的。 五百披甲步兵,是从常山带出来的军士。 两千五百无甲步兵,就是跟着刘石投降赵云的黄巾青壮,这些人也是打过仗,见过血的人,只要稍加训练,披上战甲就是一支战兵。 赵云麾下代军就此草草成立。 …………… 中平元年,九月二十五,赵云来到高柳已经是第十三天,天气更冷了!(古时主要使用农历,所以本书中关于日期都指的农历。) 这天,高柳城以北的长城点燃了狼烟…… 一道道狼烟冲天而起,给人一种深深的压迫感,意味着鲜卑人南下了! 赵云站在高柳北城楼上,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的原野;成廉告诉他,驻守在长城上各个塞城的边军,马上就要全部撤回高柳,他们是代郡最后的精锐部队,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幽州突骑! 赵云心头一震,这是他父亲赵慎曾经服役过的部队,他很期待见到这群默默坚守的边关战士,而且他已在城中备好了上等的羊肉,迎接他们。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北方突然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犹如天际滚雷,连绵不绝…… “太守,他们回来了!” 成廉兴奋地指着远方旷野,一个个白影从原野的地平线上跃出,他们的身后卷起滚滚扬尘,好似尘暴一般。 赵云布满老茧的双拳紧紧攥着,显得很激动,他马上就可以见到名震天下的幽州突骑了。 幽州突骑是一支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碰撞,锤炼出来的精锐骑兵,有着太多太多的传奇! 遥想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就有幽州突骑的身影;西汉末年,他们也曾助光武帝刘秀横扫天下! 忽然,赵云感觉脚下的城池,似乎都发生了轻微的颤动;平坦的原野上,两千突骑飞奔之势给了赵云极大的视觉震撼,这是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不好” 身侧的成廉,突然大叫一声,急声道:“鲜卑人来了!” 极目远眺,只见滚滚烟尘后面,掀起了更大的尘暴,似有千军万马,大地都好似要被踏裂一般,死亡气息遮天袭来。 在成廉惊慌失声之时,赵云提起龙胆枪大喝道:“周仓、左髭、裴元绍!” “末将在!” 三人齐齐应道。如今他们被赵云正式任命为代郡军司马,各掌一千兵马。 “可敢出城斩胡儿?” “有何不敢!” “哈哈!” 赵云仰天大笑,执枪奔下城池,周仓、左髭、裴元绍三人如影随形。 “太守!” 成廉大惊,追下城楼;这个时候出城就是送死啊! “咯吱”一声,厚重的城门,已经被赵云一个人挑开,四骑绝尘而去,前方传来赵云的声音:“成县尉,速关城门!” 成廉急得直跺脚,他还以为赵云要带着城内的兵马出城,没想到四个人就敢出城。 不愧是胆大包天的人呐! 赵云四人已经出城,成廉无奈,只能依照赵云的吩咐关闭城门。 城外原野上,钢铁洪流奔袭而来! 赵云四人打马如飞,他们自然不会傻到直直奔向迎面而来的突骑,那样绝对会被巨大的骑兵洪流吞没,变成一滩肉泥。 他们刚刚绕到边缘,突骑洪流与他们擦肩而过,扬起漫天飞尘,惊雷般的马蹄声笼罩整个大地,震得耳膜欲裂。 许里外,是眨眼便至的鲜卑铁骑,赵云深知以四人之力正面冲击高速奔驰的鲜卑洪流,这绝对是找死,他胆子再大也不会干这种螳臂当车的蠢事。 他们四个人的出现,根本没有引起鲜卑人的注意,因为千军万马面前四个人就像沙粒一样,鲜卑人的目标是突骑,更准确的来说是高柳城。 鲜卑人狂追突骑,其实是想利用突骑入城这个时间,抢占城门,一旦夺下城门,高柳城必是鲜卑人囊中之物。 四肢发达的鲜卑人能想到这点,率领突骑的将领自然也想到了,他们的家人就在城内,他们岂会让鲜卑人如愿,他们根本没有打算入城。 原来,在突骑出现在高柳城外时,突骑中就打出了不得开城的旗语,这就是成廉老远就知道鲜卑铁骑来了的原因。 突骑洪流没有在城外停留,像一阵飓风一样绕城奔去。 鲜卑人计划落空,万夫长拔都暴怒,六丈之高的高柳城对游牧民族来说本来就是天堑,如果不解决这支突骑兵,他就无法专心攻打高柳城。 所以欲破高柳,就必须解决突骑。 于是,鲜卑铁骑对前方的突骑,汹涌的追去…… “斩胡儿!” 赵云等的就是这个时候,正面冲上去是找死,那么他就从鲜卑人后面杀上去。 滚滚烟尘之中,以逸待劳的四匹战马奔射而出,以赵云为箭头直插鲜卑骑兵后方,一名急驰中的鲜卑骑士还以为后面是自己人,根本毫无防备,被一枪挑飞。 赵云在前狂追猛杀,周仓三人亦不会落后,长刀过处,尽是满脸惊愕的鲜卑骑士,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后面居然有人杀上来了,基本都是在毫无防备下丢了性命。 在震天的马蹄声掩盖下,赵云四人杀入鲜卑骑兵背后,根本没有引起前方鲜卑骑兵的注意,鲜卑铁骑还在狂追绕着高柳城跑的突骑。 随着时间推移,在赵云四人杀死百十个鲜卑骑士后,后段的其他鲜卑人发现了赵云四人,因为战马在高速往前跑,鲜卑骑兵无法马上掉头与赵云四人厮杀,他们只能缓缓减慢马速,这就让赵云四人占到了便宜,鲜卑人在减速度,我速度不减,那么就可以轻松追上,在后背偷袭。 一时间鲜卑人伤亡大涨,不过这对于上万鲜卑人来说,就像水潭里掉入一粒石子,翻不起多大波澜。 越来越多鲜卑骑兵发现后方有汉人杀入,降速的骑兵就越来越多,以至于脱离了前方的大部队。 若从高空俯瞰,就会看到鲜卑骑兵大部队还在猛追突骑,而后段却分出一股上千的骑兵,停下来与人厮杀。 这个时候,赵云四人与千余鲜卑人展开了激烈的厮杀,依旧以勇悍无双的赵云为箭头,在鲜卑人中左突右冲,自大的鲜卑人,被四人杀得如砍瓜切菜一般,所过之地鲜血飞溅、惨叫连连… 骑兵最大的优势是冲击力和机动性,鲜卑人停下来和赵云厮杀,就相当于放弃了优势,这就造成了上千鲜卑骑兵居然拦不住四个人! 每一个鲜卑人都在嘶吼,这对他们来说就是耻辱,可他们还是无法拦住,这是一种无力感。 长枪舞动,哀鸣四野! “将军!突骑绕回来了!” 厮杀中,远去的轰鸣声,渐渐变大;周仓循声望去,突骑洪流正向他们这个方向飞驰而来。 “撤!” 浑身浴血的赵云,一枪扫飞近前杀来的鲜卑人,拔马向侧面跑去。 赵云四人一直以奔驰的状态在鲜卑人中厮杀,自然很容易跑开。可停下来的鲜卑人就倒霉了,只见他们高呼不止,想要打马离开这个区域,因为飞驰的突骑已经近在眼前了! “轰!”的一声巨响,绕着高柳城高速奔驰的突骑洪流碾压而过,近千正欲逃离的鲜卑人,淹没在了洪流之中,被踏成了肉泥。 看到这一幕的赵云,心头后怕不已,要是自己慢一分,也怕是成了肉泥。 这让赵云意识到,在钢铁洪流面前,个人武力有时候真的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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