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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状告皇城

六省巡按大人,看到各自陈述,一边有北洋大臣李鸿章支撑,一边是皇上御旨撑腰,各执一词。 谁是谁非,难以置信,更难分辩。毕竟是官场之事,两头都得罪不起,否则吹皱一池春水,浑浑噩噩,那是乌纱难保。 但上司终究要给下僚片言只语,表个态度,搪塞敷衍了事。 即批文如下《批示》: 尔等上诉,皆系国之命脉,应以上忠帝王下慰百姓为准绳。 现各为其事,各为其利,国重民贵,皆以平安无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上对的起天子,下对的起黎庶。 故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臣公保一方平安。望尔等当自重,否则依法制裁。 光绪戊戌翌年日。 三方文稿,皆是一纸空文。推磨转圈,又回复到原点,似乎要偃旗息鼓,谁能横制颓波。 然而,不在沉默中死,就在沉默中生,岂能就此善罢甘休。关键是人未放出,事未平息,目标未能实现。 六省巡按大人对待形势,莫此为甚,而无动于衷,吴昊天激愤得羞恼成怒,似乎又无可奈何,面子荡然无存。 这个竹怀源不是等闲之辈,饱谙世故,知来藏往。 他是前清道光年间的举人,未达进士及大人侍从,从五品的贾政文的儿子贾世道。 他们倾其所有,带上诉状,一路风餐露宿,随运河乘船北上,结集赴京。 计划先找李鸿章,不行再告御状,闹他个翻天覆地慨而慷。 这个李鸿章可算是主和功臣,现在权倾朝野,位居三公。 虽然采取的是割地赔款的伎俩,即使江山社稷支离破碎,但为大清帝国的苟延残喘,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未代皇帝眼中也算是顾命大臣。 最起码与洋人结下了深厚感情,愧落个崇洋媚外的卖国贼之声誉。 其能耐在于能御敌于外,也能引狼入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作为淮军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晚清重臣,他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华殿大学士,曾经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等。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在这多事之秋,也算是大清的股肱之臣。 找到李鸿章总督府,才知贾世道被朝廷派往湖南,与督办随行,督促剿匪之事,也算是钦差大臣。 这个告状之事,便缺少了穿针引线,怎么办?钱为马。有钱能使鬼推磨,官不打送礼。 所来诉讼的皆是有钱的,即使被贼人所抢过的户家,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来的就是用钱打官司的主儿。 在封建王朝,穷人更难对簿公堂,打赢官司,那是要倾家荡产的。 衙门一直朝南开,里面坐着全是吸血鬼。 所经之处皆要交通行费。 什么要向门卫贿赂进门费,要向内勤贿赂通报费,要向仪司贿赂执杖费,要向师爷贿赂执笔费,要向首府贿赂自由裁判费。 一声得活,一声得死,全由这一干人等得到的消费多少说话。 竹怀源照着单子,一路放下买路钱。 李鸿章收到了礼单和状纸,心中如乌龟吃大麦,卡住了腔子,不是滋味。 礼是十万响银,百件古董,价值不菲,而诉状事由却难以出尔反尔。 从诉词中不难看出原委,《御状》吾皇万岁: 兹皇恩浩荡,国泰民安之时,沥血状告清安府吴昊天,挟天子诏,假借维护地方治安为名,集结民资,修缮城防。 实乃巧立名目,强取豪夺,借机敛财。肆意扣压良民,盘剥乡绅大户,竭尽绑匪赎金之能事。 而告状于六省巡按,却有官官相护之嫌疑,有同流合污之帮凶。以引起地方动荡,民愤激起,似有官逼民反之态势。 朗朗乾坤,中天悬剑,祈盼圣上明鉴。 臣民跪拜顿首:吾皇万岁!万万岁!光绪年月春。 李鸿章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是要人大命的事。此乃御状,应是皇帝受理,怎么展转于斯。 若理之:则有欺君枉法,篡夺皇位之大罪。那有可能招来毁宗室,凌九族的灾厄。 若不理:则有营私舞弊,贪赃枉法之大不敬。那有可能惹来同僚恨,百姓怨的罪名。 处于两难境地,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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