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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抵达圣地

今天是个罕见的好天气。 晴空万里,风轻浪缓。 那位严苛悭吝的犹太商人死去后。 船长和海员们不再需要再故作忙碌地做样子,袒露出潮湿粘腻的皮肤,悠闲地站在甲板上晒太阳。 桅杆上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换洗衣物。 乘客们也在甲板上三三两两聊着天,没人愿意继续窝在憋闷的船舱里。 这两天,船上的气氛一直很尴尬。 有几个乘客干脆直接在克里特岛下了船,打算转乘其它船只去圣地,以逃离这种窘境。 海妖之夜,洛萨看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场景,乘客们,水手们,不分男女,搂抱在一团而在公教教义中,无论是通歼还是同性恋,都是罪孽。 “等到了圣地,一切罪恶都将消弭。” 贝克特神父对人们如是说道。 那晚,他在海妖的歌声作用下,跟一名男性水手在船舱里翻滚许久。 耶稣肯定不认为人们抵达圣地,就罪孽全消了,但神父还是这样说了。 正如耶稣不会认为杀死异教徒无罪,反而是通往天国之路,但教宗陛下还是这么说了。 水手们对这些看得要格外通透,常年在海上奔波的他们,信仰并不虔诚。 在海啸,海盗,风暴到来之时,他们甚至会向异教的海神波塞冬祈祷。 而在狭窄宛如与世隔绝的船只上,基情虽说不是司空见惯,也绝非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 海妖的尸体据说能榨取出堪比龙涎香的,具备催情作用的名贵香料,但洛萨放弃了切开她们尸体取香的做法。 对类人生物进行宛如猪羊般的宰割,他暂时还做不出这种事。 … 距离他们驶离克里特岛已经过去整整两天的时间了。 他们期间经过了塞浦路斯岛,但没在那里多作逗留,只是又补充了一波淡水便驶离了。 那里曾是东帝国的核心领土,于东帝国的摄政女皇加冕之后,便趁机独立,拥有着一支不俗的海上力量。 经过塞浦路斯以后,他们距离圣地已经很近了,时不时能隐约看到远方,那条一片昏黄的海岸线。 这里的船只也变得密集了许多。 载满来自东方的香料和丝绸的商船;载着零散十字军的客船;以及海盗们配备了诸多大桨,在船首安装有弩炮,来去如风的划桨战船经常能看到海面上漂浮着散架的破碎船板和木桶。 那是被劫掠,摧毁的商船,以及被海军们击毁的海盗船残骸。 “快看!” 水手们突然激动了起来。 有人欢呼道:“是我们的船!” 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逐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体型较小的护卫舰,庞大的主力舰,桨帆船 它们巨大的黑色帆面上,印有一个个白色十字徽记。 一张张帆迎风鼓胀,带来强大的动力,推动那一艘艘大舰在海面上横行。 “那是医院骑士团的舰队!” 洛萨立刻吩咐道:“悬挂十字军旗,别让我们的基督兄弟误会我们的身份!” 贝克特神父与有荣焉道:“医院骑士团在圣地,拥有着一支规模庞大的海上力量,他们时常出海巡逻,保护商路与海上朝圣者们的安全。” 这就是现如今骑士团的力量。 不是王国,却胜似王国。 洛萨斜睨了他一眼,看得他有些心虚。 这几天,贝克特神父明显消停了不少,这个老家伙的失身,使他在船上的颜面大跌,生怕洛萨会将此事传出去,变得患得患失了起来。 柯克船抵达贾法城外的港口时,恰巧是正午时分,光线最毒。 这里的地貌风化严重,到处都是荒漠和戈壁滩,隐隐还能看到几座侵蚀严重的塔楼式建筑,耸立于空旷无际的戈壁滩上。 芙琳吉拉慵懒的声音响起:“大人,太阳好晒,晒得我快要死掉了。” 洛萨倍感无奈:“别装了,你只是透支了一次精神力,睡了两天早就没事了,你堂堂吸血鬼王族哪那么脆弱?” “就是吸血鬼才怕太阳嘛!” 般若依旧安安静静跟在洛萨身旁,像是他的影子一样。 平时尽量减小自己的存在感,但关键时刻,又总是能令人安心。 “汉斯,打起我的燕尾旗!” 洛萨命令道:“自今日起,我们恐怕得跟很多贵族打交道,由你暂任纹章官一职。” 汉斯面露难色:“抱歉大人,虽然我很荣幸接受此职,但我在纹章学上的学识有限,恐怕不能称职。” 洛萨摇头道:“不称职也得有。而且,你在纹章学上的知识,本就已经胜过绝大多数骑士了。” 莱恩叮嘱着麾下的领民,高声道:“都挺直腰杆,记住这几天我和莫德尔军士教给你们的东西,别丢了大人的脸面!” “是!” 这些领民中,男性现在一律手持长矛和盾牌,虽然没有着甲,但都披上了统一制式的罩袍,看上去也有模有样了。 当然,他们现在还只是样子货,仅能起到仪仗队的作用。 其战斗力,也就比征召来的农兵强一点。 纸上谈兵,永远比不上真正的操演。 洛萨深吸了一口从内陆吹来的干燥的风。 终于到了! “这就是圣地,无数人来此寻求救赎…以及财富,来自西方,穷困潦倒的骑士,也可在此,摇身一变,成为一城领主。” 洛萨站在码头上,数日来,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 “你们是?” 洛萨皱起眉。 哈布斯堡不是多么显赫的家族,影响力也仅局限于施瓦本,巴伐利亚地区。 他属实没料到,刚下船没多久,就被人认了出来。 “我是向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效忠的骑士凯文·麦克基德,这是我侍奉的小主人,伊贝林男爵唯一的继承人,贝利安阁下。” 洛萨将视线投在骑士的身后,那个裹着一件暗红色罩袍的年轻男子。 原来这人才是正主,只是看起来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 “我是阿尔高的洛萨,哈布斯堡家族,维尔纳伯爵的次子,也是一名无地骑士。” 洛萨向对方点头致意:“很荣幸认识你们,伊贝林的贝利安爵士,凯文骑士。” “洛萨骑士,您的父亲与我的主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曾一起于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为国王陛下效命,我是亲眼见证他们并肩作战的深厚友谊的。” 凯文骑士看着洛萨的罩袍,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缅怀:“就是这样款式的袍服,真是令人怀念。” 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很显然不是圣殿和医院骑士团那样的军事修会。 而是类似于后世勃艮第的金羊毛骑士团那种荣誉称号,代表一种勋位与荣耀。 “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圣地,而是返回瑞士那样的穷山沟,去做了一个乡下伯爵。” “说实在的,我也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一直以为他是在圣地混不下去了,才返回的施瓦本。” 洛萨耸了耸肩。 他是听过对方的名头的,维尔纳伯爵曾经有限提到过的在圣地的几位战友之一。 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 伊贝林家族并不简单,虽然只是个男爵,但这男爵的含金量依旧不是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所能媲美的。 首先,伊贝林距离贾法如此之近,是一座商贸发达的贸易城市,过往商队络绎不绝,只是抽税都是很大一笔收入。 此外,耶路撒冷王国规模有限,有名有姓的男爵加起来也就十余人。 而伊贝林男爵很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属于鲍德温国王的亲信,铁杆儿的王党,名下不止有伊贝林一块封地。 来时路上洛萨就盘算着要怎样跟他们扯上关系了,没想到恰巧在此遇见了对方的继承人和家臣。 凯文骑士询问道:“洛萨骑士,你们这是正打算去圣城?” “没错,既然已经到了圣地,还怎能按捺住立刻赶往圣城,瞻仰圣墓和橄榄山的苦难大教堂的急切心情呢?” “哈,的确如此。不介意的话,我们就结伴同行吧,男爵大人正在贾法城中等候,我想他一定很高兴能同时见到自己和故友的儿子。” “那再好不过了。” 洛萨笑容满面地和对方搭着话:“贝里安,你是高卢人吗?或许我叫你贝里昂更合适一些。” 贝里安微微点了下头:“是的,没错,洛萨骑士。” “贝利安,你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 “的确…我不是贵族,我指的是,曾经我只是个铁匠,所以并不擅长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明白。” 洛萨点头道:“但恕我直言,你根本无需拘谨,这个时代卑劣如恶棍的贵族比比皆是,只要你有着一颗高洁的灵魂,即使是铁匠,也能笑傲王公。” 贝里安的情况,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合法化,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 多见于绝嗣的家族,当然由于宣称较弱,继承权被实权大贵族的亲戚给强行夺走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中世纪讲究一个法理,但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拳头的。 ps:电影天国王朝的内容有不少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甚至凭空捏造的,比如贝里安根本就不是私生子,而是家族第三子,也并不像电影里那样年轻。 这里要说的是,不要试图从小说里学历史。 因为作者表示会采用部分电影情节,杜撰部分情节,最后再加上一小部分历史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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