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天下午,我如往常一样坐在工作岗位上,开始了忙碌的上班时光。一个又一个二手房过户业务接踵而至,我仿佛变成了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处理着。 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让我的精神始终处在一种极度紧张的状态之中,脑袋也仿佛被紧紧箍住一般,整个人更是累到仿佛要散架了,头晕脑胀的感觉挥之不去,疲惫感如潮水般将我淹没。 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等好不容易把这几个业务办完之后,我一定要赶紧去喝上一口水,让那干涸的喉咙得到滋润,然后再有条不紊地开始叫号,去办理后面那些等着我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然而,事情往往不会按照我的预想发展。就在我刚刚拿起水杯,脚步都还没来得及迈向水房去打水的时候,我的窗口前突然就如闪电般地闪过了一道身影。 紧接着,这道身影就没有丝毫停顿地坐在了我的办件窗口前。她的脸上满是恳切的神情,用近乎祈求的语气对我说下一个办件号就是她的,恳请我能够帮她办理这个业务。 我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番,看着她是孤身一人,心里暗自思忖着应该不会是二手房业务吧,毕竟二手房业务一般不会是一个人来办理。我又想其他业务大概率应该会比二手房业务简单一些,那不如就先把这个号叫了吧,办完之后再去休息也不迟。 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叫的这个办件号所对应的业务,居然是所有业务里面最让我头疼、最艰难的一个。 就因为要全力以赴地去处理这个业务,我这整个下午都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完全没有一丝一毫能够喘息的机会。 我不停地忙碌着,像一个陀螺般不停地旋转,结果直到下班的钟声敲响,我都没能有时间去喝上哪怕仅仅一口水。 那种深深的无奈感和难以言喻的疲惫感,真的是让我感到无比的苦涩与无助啊。 当时,我就按照一直以来的惯例,很自然地把这个号给叫到了我面前的这个窗口这儿了。然后呢,我立刻就出声询问她到底是想要办理什么样的业务呀。她呢,语气很平淡地回答我说她要办理的是继承业务。 我一听,还满心以为这就是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继承业务呢,心里还偷偷地在那一个劲儿地高兴呢,心想着应该不会太麻烦。接着呀,我就紧接着向她问了起来:“您这个继承业务呀,到底是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继承呢,还是在法院办理的判决继承呢?” 这里我要说一下,在我们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的办理当中,基本上就是通过公证处与法院两个部门去办理业务。而这两个部门所办理的继承手续,也是有显着区别的。 公证处对于继承的办理,主要是借助公证程序来明确继承人的资格以及继承的份额等等。在此过程中,公证机构会针对相关的材料和事实展开审核与确认,以此来保障继承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公证继承相对而言,其流程比较规范且相对固定,通常在材料完备的状况下,能够较为顺畅地完成办理。 而法院对继承的办理一般是出现在存在继承纠纷的情形之下。例如继承人彼此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存在争议,没办法通过协商来解决,那就有可能会起诉到法院。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以及证据来进行审理和判决,从而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份额等。法院的判决具备权威性与强制性,不过整个过程或许会比较繁杂且耗时,需要历经一系列的诉讼程序。 总之呢,公证处办理继承侧重于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确认和证明,而法院则是在有争议的时候进行裁决和判定。 一般正常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她应该会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到底是属于公证继承还是判决继承之中的哪一种。如果是公证继承,那我就能接着告诉她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要是判决继承,我也知道该让她提供些什么材料。 等她把这些该准备的东西,尤其是在税务局那边所做的减免税的手续,还有缴纳的印花税之类的那些相关材料都整整齐齐地拿给我之后,那我就能够按照流程顺顺利利、正正常常地给她办理这个业务了。 结果啊,她居然表示自己既不是在公证处去办理的继承,也不是在法院进行的继承办理。 她才刚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径直将她给打断了,然后我满脸都是疑惑的神情,语气也充满了疑惑地对她说道:“您怎么会既不是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又不是在法院办理的继承呢?那您到底是准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办理这个继承业务呀?” 她听了我的话后,就那样直直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了有些诧异的表情,随后缓缓地对我说道:“我在网上查询到,说是你们房管局现在能够办理那种根本不需要花钱的继承手续了,我实在是不想花费钱财到公证处和法院去办理继承手续,所以就一心想着在你们房管局办理那个不用花钱的继承。” 要是放在以往的话,我肯定会特别认真地去追究她口中所说的我们是房管局的这个错误的,或许是因为我有着那种精神洁癖吧,只要一看到有人说的话里存在用词不恰当的地方,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当场就进行纠正。 然而呢,在今天她所提到的这个业务面前,已经让我完全没有心思再去关注她说话当中的语病之类的问题了,因为她所说的这个业务,根据我的判断应该就是去年全省集中培训的时候着重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业务——非公证继承。 在那个时候,当我们听授课人,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局长在台上给我们讲解这个新增的业务的时候呀,我和我的同事们真的就仿佛是在听天书一样,听得那叫一个一头雾水呀,真的是感觉太复杂了! 可真是没想到,真的是应了那句话,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最终还是来了,竟然让我叫到了这样一个业务,我心里也很清楚,这个业务也是我们局长在省厅编写《不动产登记规范》的时候,最为得意的一个创新呢,既然都已经碰到了,那我肯定就应该要谨慎地去对待。 不过具体到底该怎么去处理呢,我觉得还是先去找科长好好商量商量吧。嗯,对于这种业务,我还得去“搬救兵”,省的出了问题,更加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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