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走吗?” 娆娆帮加兰德穿上缝补过的衣服,突然看到他的眼神又飘忽地望着远方。每当这个时候,少年躁动的心又开始怀念外面变幻的世界。她不禁难过。 “嗯。”少年低着头解释。 “这么少的食物,不够我们四个人全都吃饱。我们不能待在这里挨饿等死。城堡里可以让流浪的人留下来工作,不仅可以吃饱,还能赚到工钱。只要我运气好,就能在冬天前,带食物回来。” 两个女孩特别舍不得他。从这个春天开始,加兰德在外面的时候太多,几乎完全看不到人。他现在又说要离开家,去城堡里,还要冬天的时候才回来……那岂不是,一整年也见不到了? “城堡我只是去过一次而已,对那里的环境不熟悉,所以不敢贸然带上你们。”加兰德怕他们难过又连忙解释说,“等我在那里安顿下来,就可以带你们一起去了。” 娆娆暗自伤心,她开始明白,加兰德长大之后就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围着她转了。 “那是个非常好的地方,只要找到了落脚的办法,我们全都可以搬过去住。那里的人住在石头房子里面,冬暖夏凉,没有野兽的威胁。是个很好的地方。” 娆娆有一句每一句地听着。她从不关心没有见过的事物。 “等我们全都住在城堡里面了,每天都可以见面。”少年坚定地说。 临走时,娆娆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东西都给少年带上。而娇娇特别喜欢那张跳羊皮,赖在上面舍不得走。 “可是这个要给你哥哥带上。”娆娆硬是拉她下来,说,“这张皮很暖和,城堡的石头房子一定冷得不得了,要垫着这个!” 娇娇还是不肯。 加兰德只觉得好笑。“娆娆,城堡是石头做的,但是里面的床上是木头的,铺的也是被子,不冷的。” 谁又能理解从没见过的世界呢。 这一次,加兰德有个野心勃勃的计划,他打算绕道荆棘丛北面,穿过重重密林,去城堡的东侧门。这样无需路过族人的领地,也不用打扰扎卡力他们。只是前路未卜,也不知道能否行得通。 临别的时候,没有更多的话。两个女孩送了他们很远才肯回去。加兰德和古温克一起徒步,主仆二人轻装上阵,挥别了女孩们,沿着雪山脚下一路向西边走。 再次路过猎杀跳羊的山坳,这一次并没有看到羊群。夜里二人露营,加兰德有时候会突发奇想。 “古温克,” “怎么了,小主人?” “你说,如果在一个特别和平的巨大城堡里面,所有的人都有一份工作,大家居住得很近,但是各自都在做自己的事情,还都很富足,能吃饱,也玩得开心……那是不是,就像天堂一样了?” 古温克听了大笑不止:“小主人你在说什么傻话?” “如果能在世上建一座那样的城堡,岂不是将天堂搬到了人间?”加兰德望着眼前无尽的星空感慨道,“世上如果有这样的城堡,我愿意带着娇娇和娆娆一起生活,做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做梦去吧。天底下没有这种好事。”古温克摇着脑袋鄙视他。 路上二人一边走一边聊,慢慢朝着城堡的方向前进。他们没有地图,全凭借感觉在走。 一天走着走着,突然头顶一阵呼啸而过的声音,竟是一只老鹰擦着古温克的头顶飞过去。 “救命啊,老鹰要把我叼走啦!”古温克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吓得屁滚尿流。 老鹰张开翅膀,比一个成年人张开手臂还要宽得多。近距离观察,真是壮观。 “哼,你这家伙臭烘烘的,老鹰看不上你。”加兰德在一旁幸灾乐祸。 “哎呀呀,真实的!”古温克反讥道,“小主人你又白又香的,等会老鹰就来吃你了!” “不会的。”加兰德笑着摇头,“它害怕我,我杀过老鹰。” “什么?” “真的。”少年拍拍自己的箭篓,“你看我这几根黑羽箭,是用老鹰的翅膀尖做的。我亲手射杀的老鹰,拔了它的羽毛做的箭。用了这几支箭才百发百中的。” “天呐……你竟敢做这种事……” 也难怪古温克会害怕。部族里认为老鹰是兽主的信使,谁也不敢猎杀。当然,老鹰飞得高,通常也杀不到。 加兰德一向不相信这些,而且他运气好,确实杀过一只。还用鹰的翅膀尖做自己的箭羽。这样的箭,用迷信的说法,可以保佑他百发百中。 “族人的传说总是充满了矛盾。明明说了谁都不可以猎杀,却有百发百中这种迷信。那岂不是有人杀过的?” “人家那都是有仇人的,才做这种带诅咒的箭。”古温克又嘀咕了一句。 这个多嘴的奴隶,那句不中听专门爱说那句。加兰德又狠狠瞪他一眼。 “如果有机会,我会去杀仇人。但我没那么无聊,做这些赌咒发誓的玩意骗自己。” 说到这里,古温克倒是有个事情非常好奇。 “小主人,你们那个巫祝,是不是戴了个乌鸦的头套啊?” “问这个干嘛?” “那你逮住一只老鹰,也戴一个老鹰的头套,不就比他还牛逼了嘛!” “哈!”加兰德打心底觉得好笑。“这个问题,跟我小时候想的一样……” 古温克在期待他的回答。 “我不清楚巫祝具体是怎么弄的,但那鸟首真的是鸟首,就是他的头,不是头套。” “什么?那怎么可能!人怎么会长鸟头!要我说,你们的巫祝就是躲在帐篷里,搞一些装神弄鬼的玩意忽悠你们。”古温克得意洋洋,根本就不把部族的祭司放在眼里。 “你别不信,我曾亲眼看到他张开鸟喙,大口吞噬族人献祭的鲜肉。血肉划过他的喉咙,我清晰地看到肉块吞咽到他的胃里。那颗头颅,绝对是货真价实的脑袋。” “简直就是妖怪。”古温克嫌弃急了。 “哼,巫祝的确不算是人。他身上其余的地方也不是特别像人,手指什么的,都怪怪的。” 提到这个,加兰德倒也想起一件未了的心事,他便又问奴隶。 “古温克,曾有一次我问过你,北方人的巫祝,还有北方人的神,都是什么样子。当时大家有说有笑的,你也没有仔细回答清楚。现在你好好地再讲一遍吧。” “哎呀,那我就再给你讲一遍吧。你可都记着了。”古温克这家伙,夸他两句立即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卖起关子好像自己是个主人。 “怎么说呢……小主人啊,首先人家就不叫巫祝。这么老土。他们呢,叫做修士。当然修士是小的,大的那个叫主教。” 加兰德低声模仿着远方的词汇,发音不太标准。 “诶,有那么点意思。就是这么叫的。” “他们也住在城堡吗?” “这倒没有。他们是住在教堂里面的。” “教堂……我懂了,就像我们巫祝的帐篷一样。我们的首领住在大帐,而巫祝住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少年想了想,“那他们的神呢?他们的神是谁?叫什么名字?” “这个……”古温克想了半天,竟然不知道。他还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 “哎呀,你也知道的,我只是个奴隶嘛。他们又不会让我进去的。能进教堂的好歹也是个自由人吧。” “不过那里面没啥好看得,就是一群修士,没事干念个经,到点了敲敲钟而已。” “可我想进去看一看。他们的神明,还有他们的巫祝,我是说主教,能解答我的困惑吗?” “那就去呗。你是主人,我听你的。” “是吗?”加兰德听了喜出望外,“那么你带我去吧!我们这次的目的地,就选教堂!你一定认得路,是吗?” “嗯,好呀。不用经过城堡,绕路过去,翻过那座山头,在城堡后面。”古温克想想还不错,“教堂富得流油,外面好大一片田地都是他们的。给他们干活是美差!我们要是在那里找到了工作,就不愁吃喝了。” 加兰德美美地听着,心中浮想联翩。 既然已经解开了父母的谜团,他现在觉得异常轻松,什么负担都没有了。他想得简单,以为去了教堂、找到北方人的神明,卜问一下以后的路,然后就什么疑问也没有了。下半辈子在城堡找份工作安然度过一生…… 苔原苍茫的美景总会令人忘记烦恼。在壮阔的自然之中,人显得如此渺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成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一提。沿着既定的方向一直走,逐渐就看到了密林带。 城堡外的密林比预想得还要浓密,已经不是自然生长的状态,而是人为地密集栽种,形成一种防御工事。 古温克大致记得密林中有一条小路,可以快速地走到城堡。再绕到山坡后面,就是此行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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