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猎物放血,之前也一直在做。 除非是捕猎过程中,直接死掉,来不及做的。 徐真每次杀鸡,都是薅着鸡冠,令鸡头后仰,与鸡身一并捏在左手里。这样鸡的脖子,就会凸显出来,方便下刀。 右手握刀,稍稍割一下,不用将脑袋直接斩去。砍飞脑袋,那是陆沉沉的惯常做法,丧尸头没人想吃,砍了也就砍了,鸡头不行,浪费可耻。 仲黎黎刚开始跟徐真学杀鸡,还有点不适应。 因为割完脖子,就会直接将鸡扔地上。 鸡不会立即死去,而是耷拉着脑袋,诈尸一般,突兀在地上一跳一跳。没什么规律,更像是神经没有死透,条件反射般蹦跳,比较诡异。 这蹦跳的过程,也就是放血的过程。 鸡血甩的满地都是。 因为猎物的血太少,大家也不曾想起,将血存储起来。 毕竟也是食物。 徐真尚在思索着晚餐的事,其他人已忙碌起别的事。 与前次分割羊肉和蛇肉不同,那是直接将皮扒了,猪则是去毛即可。羊皮与蛇皮留着,可以制作些东西,猪皮则更适合当食物。 这也是件繁琐的事。 “老蒋,怎么搞?” “用火烧一下?” “靠谱么,有点不好控制呀。” “那就传统方法,用开水烫,然后上刀刮。” 烧水比较简单,锅被徐真背来了,加满水放灶上大火烧就行。 但容器有点难找。 平日杀个鸡,宰只鸭,水烧开了,直接扔锅里拔毛。或者寻个盆,开水倒里面也行。但这野猪体型巨大,一锅盛不下。 以前乡下杀猪,有那种特别长,特别宽的不锈钢盆,丢里面正好。那盆平日还可以用来洗衣服,或者洗澡。 现在却不知去哪找。 简单点的方法,是先切开,分成几块,轮流扔里面去毛。 张文书嫌麻烦,没同意。 后来想了个办法。 先挖出个坑,底下用石子铺平,然后以外出时常携带的防水帆布覆盖整个坑。野猪丢在坑中,加水,待会儿把水烧热就行。 需要的热水较多,所以两种加热方法同时进行。 一种是徐真在做的,灶台上烧了整整一锅的水;另一种,则是陆永强在忙活,他在边上烧了很多石头。 担心石头少了不够用,灶台底下,熏腊肉的火堆里也都放了一些。 待热水烧开,石头滚烫,去毛行动正式开始。 石头被木棍夹着,丢进坑中,内里的水顿时升温。随着石头数量的增加,温度越来越高。而铁锅也被抬了过来,滚烫的热水倒入其中。 “热水和石头继续烧”,张文书担心水凉的快,吩咐道:“保持水温,咱们边刮边继续加热,争取一口气弄完。” 大家并没什么实际经验,只得一齐动手,努力去做。 缺乏专门的工具,便以短刀和匕首代替。 好在野猪被热水烫着,确实有效果,刮起来容易多了。王正才和蒋德金领头,陆永强和陆沉沉协助,围着热水坑,吭哧吭哧做起野猪清洁工作。 徐真则继续浇热水,丢石头,保持水温。 热火朝天,忙活大半天,终于刮的七七八八了。 这没了毛的野猪,看着就没那么凶狠了。 挺可爱,一副味道不错的模样。 张文书整体看了一下,与他往昔见到的去毛情况相比,还差了点,整体比较粗糙,有些边角还留着短毛。按理去毛之前,还得给猪身打气,让它鼓胀起来,方便剔刮。但事出仓促,准备不足,也只能如此了。 而且都末日了,谁还讲究这个。 等控闲了再继续处理吧。 听说空锅烧热,将猪皮按在上面摩擦,效果极好。 洗完澡的野猪,被木钩吊起,悬在半空。 接下来的流程,由陆沉沉主导,开肠破肚。然后放置在搭好的石板上,开始分割。陆沉沉光着膀子,身上肌肉隆起,油光水滑,手中菜刀飞舞,还真有种莫名的观赏性。 也幸亏昨日带回了许多锋利的刀具。 不然,又砍又剁的,就比较费劲了。 猎物的内脏很多,颇为丰富。 蒋德金建议留下来,也熏一熏,或许也能保存。张文书没同意,拒绝的很干脆。他只留了一点点,晚上可能会食用,其余的都丢给了狗子们。 大黑狗衔走了最大的那块。 它与同类相比,饭量较大。 就像陆沉沉在同伴之中,吃的也最多。 所以张文书的评价是:“狗中大黑,人中沉沉。” 早先是说战斗力的,后来被陆永强带偏,就用来形容饭量了。 王正才的狗子们则分食了剩余部分。 它们有自己的规矩,大黄先分去最好的部分,接着是围在内圈战斗的大狗们挑选,最后才是摇旗呐喊的小狗们争抢。 狗子们吞食的很开心,到处可见快速摇动的尾巴。 现场一片欢腾热闹的景象。 张文书看着它们的模样,也很开心。 按老蒋的意思,将内脏留下也可以,狗子们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它们一直很乖。但他不愿做这种事,能捕到这头野猪,可不是他张文书,或者陆沉沉的本事,而是狗子们的功劳。 自己这些人留下猪肉,就该心满意足了。 狗子们辛苦战斗,那些内脏,是它们该得的。 而且,接下来,还得请它们帮忙。 在太阳落山之前,众人回到了库房。 肉被藏到山洞中。 用木头做了些简单的防护,以防人们离开后,会有动物循着味道过去,将肉偷走。毕竟山林之中,野兽繁多,总有些擅长盗窃的。 待明日过去,就得正儿八经地修整山洞的设施,将居住条件升级。 一天忙碌,都有些疲惫。 众人倚在灶台周围,或坐或躺,边休息边闲聊。 张文书便躺在帘床上。 这也是老蒋的作品之一。 先用木头制作出床的框架,但中间并无横杠,更没有床板。老蒋用细藤揉搓出结实的绳,在框架上穿插捆绑,形成兜网似的模样。 人躺在上面,会微微下陷,十分舒服。 最重要的是,它中间只有张网,十分透气,最符合这个季节。张文书小时候最喜爱的事情之一,便是吃完西瓜,将帘床拖至空外的树荫下,躺入其中,任凉风吹拂在自己的身上。 “张兄弟,晚上想吃啥?” 徐真刷着锅,遥遥地喊了一句。 “不是有猪血么,吃猪血”,张文书并未起身,依然躺着,蒲扇盖在自己的脸上,“听人说酸菜炖猪血好吃。” “哪有酸菜,换一个。” “豆腐炖猪血也好吃。” “黄豆有,得磨成了之后,才会变成豆腐,你会么?” “不会……老蒋,想想办法。” 蒋德金在边上打瞌睡,正迷迷糊糊的,一个机灵,醒了过来。 别人已经在三言两语的闲聊中,给他布置了新的任务。 他眼神茫然,尚未理解。 最后,徐真理了些野韭菜,与猪血一起炒了。豆腐她不会做,但用黄豆生出豆芽,她是挺擅长的,所以就有了豆芽炒猪肚。 当然,最重要一道,食材是徐真下午特地留下来的,没被狗子们分掉。 张文书以前跟她提过,爱吃猪大肠。 她拿回来一截,洗了又洗,费了不少功夫。 与青椒和洋葱炒了一大盘,香气四溢,令人口中生津。 晚上吃饭的时候,老蒋吃了几块,却有些可惜,说道:“这大肠的味道总觉差了些,不如我以前吃酒席时做的。” 张文书呵了一声,说道:“还挺讲究,差了什么味?” 老蒋确实是个有经验的,砸了砸嘴,似乎在回忆以前的滋味:“其实,这大肠想余味悠长,满嘴留香,有个诀窍,就是不能洗的太干净。” 仲黎黎在一旁听的迷糊,想着这余味到底是什么,又怎么个香法,问道:“不洗干净味道就好了?那是什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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