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大男孩余气未消地走到最后一个不起眼的黑发男孩面前,气汹汹地问。 “小豪。”男孩面不改色地回应道。 “会什么?”鑫哥催促着说。 小豪看出来他的话中饱含着许多奇怪的感情:愤怒、嫉妒,甚至还有一丝恐惧。不过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专注于如何回答问题。 会什么?他会开车,不过显然承认一个已经被提到过的技能没什么好处。他还会什么?男孩看了眼脚手架下两侧站着的打手,他知道他们腰上都别着什么。 “我会用枪。”小豪说。 “别说大话,我都怀疑你握没握过枪!” 小豪耸了耸肩,“我打得很准。” 鑫哥露出一副深切怀疑地表情。 “不信可以试试,像他那样。”小豪朝身边的大盗歪了歪脑袋,后者回以窃笑。 “谁会给你这小屁孩枪!”鑫哥不客气地吼着。 “就让他试试。”站在所有人头顶的龙王饶有兴致地发话了。 鑫哥愣了一下,赶紧恭顺地退到一边,不过还是趁机给了小豪一个冷眼。 一个强壮的打手接到示意后朝小豪招了招手,男孩走了过去。 打手提起衣服,从身后掏出一把手枪,拆下弹夹,将子弹一颗颗卸下来,只留下五发,装回弹夹,将枪递给了男孩。 男孩接过手枪,辨认出枪械类型,然后像一个老手那样关闭保险,拉动枪栓问:“打哪?” 打手露出有些意外的神情,舔了舔嘴唇,指了指远处墙上贴着的一张老旧画报。 画报有一部分已经脱落,不过仍可以看清刻在上面的那张人脸。“射那个,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然后又补了一句,“要是让我看到你的枪口稍微往上面转一点……”他拍了拍自己另一只手上的枪,“你懂吧?” 小豪点了点头,据起枪。他知道,这里有人想看他的笑话,所以他必须认真起来。 他调整呼吸,回想起维莱卡教他射击时需要掌握的所有诀窍:一定不能紧张,眼里只有目标,将枪看作你手臂的一部分,相信自己的身体…… 他双脚张开与肩同宽,先稳定自己的重心,将肘关节稍用力伸直,使肩膀和用力的手腕与小臂自然协调。三点一线,小豪默念,瞄准目标,然后,扣动扳机。 他不快不慢射出了五发子弹,没有眨眼睛。子弹接近音速钻出枪膛,爆发出的砰砰声在半封闭的厂房中被扩大,其他四个孩子都害怕地捂住了耳朵。 小豪放下枪,撩开射击后枪口的烟雾,瞧向画报。有两发偏了一点,不过总体来看结果还不错,因为他听到打手吹了声口哨,说:“按他这个年纪来说,已经不错了。” 龙王拍了两下手,不由得夸赞道,“看到了吗?这些都是日后的人才,尤其是后面这两个小子,小鑫,给我重点照顾下。”他笑着,其他打手也跟着笑了。 不过小豪发现,只有被称作‘小鑫’,鑫哥的笑容中带着某些异样的东西,一闪即逝。 没过一会,龙王和他的手下们走了,鑫哥独自一人开车将刚刚入伙的小子们带上了混乱肮脏的街道,目的地则是贫民区西边的一间破旧院子。 在车上,大男孩表情冷漠,并让所有其他孩子都闭嘴,不许说话。 院子很破,毫无装饰,低矮的墙角堆满了垃圾。他们刚走到院门口,便看到一个驮着背,蓬头垢面好像刚睡醒,和鑫哥差不多大的大男孩穿着花裤衩拿着一个脸盆走了出来,走到外面的水槽前打开水龙头,直接将头伸到了下面。 “这是我兄弟,以后你们管他叫二哥。”鑫哥说。 “二哥!”大壮、周子和小豆这三个有眼力见的孩子齐声叫道。小豪和大盗互相看了一眼,也跟着叫了一声。 二哥头抬不起来,只是挥了挥手。鑫哥将他们带进屋子。进门就是一股霉臭味,就好像有一大堆衣服半年没洗过发出的那种味道。 潮湿阴暗的角落里堆满了杂物:废旧电器,开口的皮鞋,肮脏的衣服,破碎的纸壳箱,还有老旧的插排,裸露的贴画…… 鑫哥狠狠关上门,然后让孩子们都站着,自己坐到掉皮的沙发上,瞪着大眼睛盯着他们。 孩子们有些局促,因为他们都能看出来鑫哥此时的心情不是特别好。 “听好了,小崽子们,不管你们之前听了什么,记住了什么,从现在起,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就是说,我才是你们的老大!” 鑫哥树立威严般扫视众人,“让我告诉你们为什么。每个月,我会将你们的表现上报;你们的钱和伙食费也都是从我这里发的。懂了吗?如果我想让你们饿肚子,你们就只能饿肚子。如果我看你们谁不顺眼,我就会动手!” 说着,鑫哥突然将手伸向大盗,抓住了他那扎眼的黄色短发,拉到自己身边,恶狠狠地说,“老子最烦就是手欠的,告诉你,如果以后再动我东西就要你好看!你他妈就是小偷,以后这里所有人都得管他叫小偷!”他把大盗狠狠推了回去。 不过还没完,“还有你!”鑫哥又吼了一句,指着小豪,“别他妈以为会打几颗子弹就了不起了,老子可是用它杀过人!” 训完话,他沉默了一会,又换了另一种表情。“这就是这里的规矩,小子们,别怪我粗暴。如果你们表现的好,咱们以后就是最好的兄弟。我们荣辱与心,生死同共懂了吗?” 嗯。看着那双虚伪又奸诈的眼睛,小豪懂了,那就是这个人是绝不会跟他们荣辱与共,生死同心的。 鑫哥当晚就分配了房间,他将小豪与大盗,不,是小偷安排进了一间逼仄的房间,自己和二哥则带着其他三个孩子住在宽敞有余的大房间里。 晚上,大房间灯火通明,五个人有说有笑,喝着啤酒,吃着花生,嗑着瓜子。有人大吹牛皮,有人谄媚应和;而另一边,小豪与小偷只能在狭窄的房间内躺在没法完全伸开腿脚的上下铺上,闻着股股未散尽的臭味发呆。 这屋子放下一张上下床铺,一台电视和一个衣柜后,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了;墙皮脱落大半,缝缝补补多次的墙面还是漏了几个洞,顶棚不仅发霉,还有数不清的裂缝,显然已经兜不住雨水了,唯一的插排后那根破了好几处橡胶皮的电线不知伸到了哪里。不过两人毫不在意。 “你那手很厉害。”小偷盯着头顶的装饰板突然说。 “你那手也是。”小豪敲了敲床板以作回应,“不过,那是习惯吗?” “什么习惯?” “偷东西啊,大盗。” “啊哈,没错,我是一看到好偷的东西就忍不住下手。所以,你得时常小心点。另外,还是叫我小偷吧,省得别人不给你好脸。”小偷开玩笑地说,“不过放心,我不会偷你东西的,咱们现在是绑在一条船上的蚂蚱了,不是吗?” “绳子。”小豪说。 两人笑了一会。 小偷突然问,“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学会那东西的,我看了就怕。” “见多了就不怕了。”小豪说:“我以前认识个人,她就专门弄这些东西。” “跟我一样。”小偷说。 “有人教你?”小豪问。 “当然,这可是门手艺,最古老的手艺。”小偷故作神秘地说。 有杀人这门手艺古老吗?小豪想问,不过床上已经传出了轻微的鼾声。 小豪闭上眼睛,知道自己一时无法入眠,他每次想事情的时候都会这样。 他想不起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这里的。作为一个孤儿,一个有着大半虚假身份的孩子,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世间存活。 托某人的福,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是多么凶顽险恶,和他曾经身处的温室天差地别。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在光明下心安理得的生活了。 于是,他朦胧间给自己找了一条路。他既不能入得太深,免得有性命之忧;也必须稍微靠近,试试水温,获取经验。所以他伪装成落魄孤儿,在城市的阴影中求生,直到被‘选中’,稀里糊涂加入了这个组织。 说实话,他还不知道这群人是干什么的,他只听说他们是一伙黑帮,许多人还管他们叫黑社会。 鑫哥说他杀过人,小豪认为是假的,因为他觉得鑫哥没有杀人的勇气,或者说,开枪的觉悟。 但这并不代表这个组织不干恶事,相反,只要听过这座城市的另一个名字——罪恶之都,便能明白,在夜深人静时,会有什么浮出水面。 吵闹、不安、仇恨、危险……他已经走上了一条路。风景如何,那就只能走着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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