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
没人告诉他送去的诗词还要被念出来。
一想到自己写打油诗要被诵读出来,在众人精美的诗词中鹤立鸡群,只觉头皮发麻,恨不得钻进慕容笙笙的裙摆下。
太羞耻了!
一旁的慕容笙笙见了,饶有兴致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静静地等着王凡出糗。
这时,舞台上的花魁念诵声戛然而止,只见她眸含秋水,胸口一阵起伏,晃得人眼晕。
过了一会,芸芸轻柔的声音通过舞台上的扩音装置,飘到众人耳内。
“群芳有花似琼瑰,为摘花会特地栽
事迹坠仙千古胜,名居天下万花魁。”
此诗一经花魁念出,满院鸦雀无声。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不知是哪位公子作出如此佳作?”
“此诗对仗工整,意境应景坡佳,作诗之人真是好文采!”
……
众宾客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夸奖较多,自叹不如居中,泛酸的话语倒是很少。
这破诗也能称作极佳?
王凡撇撇嘴,暂时忘却烦恼,恶癖又发作了,掏出嗜灵扇一把甩开,洁白的扇面浮现出“不过如此”四个大字。
虽然他写不出来这种诗词,但是不妨碍他鄙视,读过中华古诗词的他,还是有些眼界的。
屋里两个陪酒的美人见到王凡手中的嗜灵扇,眸子微亮,双双起身坐在他身边。
一左一右地将他抱住。
其中右边的美人抚摸着他的前胸,口中娇声道:“公子手中的扇子可是法器?”
王凡身子一僵,随后一软,胭脂的香味窜进鼻中,两条手臂享受着柔软的触感。
整个人有些飘飘然,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
怪不得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哪个血气方刚的好男儿不喜欢?
听闻美人说起他的嗜灵扇,显摆地扇了扇,傲气道:“当然是法器,这折扇是我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从尸体上搜刮东西当然辛苦,那些尸体面目横飞、支离破碎的,多吓人啊!
左边的美人见王凡承认,紧紧抱住了他的胳膊,恨不得整个身子都融进去。
崇拜地看着他:“这么说来,公子是修仙之人?”
“低调、低调,莫要声张。”
王凡臭屁地点了点头,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终于反客为主,不再是电灯泡了。
坠仙城中修士虽然不少,但却没有几个会来群芳阁。
群芳阁的姑娘们一年都见不到几个修士,对这种珍稀动物自然是倍加欢喜。
凡人与修仙之人相比,就是云泥之别。
如果讨得修士的欢心,被赎走当一个贴身侍女,那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慕容笙笙不屑一笑,鄙夷地瞟了王凡一眼,拄着窗台向舞台望去。
舞台上,花魁美目流转,公布出了此诗的作者。
“这首诗的著作者是城主府三公子灲子安。”
“嘶……”
随着花魁公布出作者后,众宾客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凉气。
更有甚者直接逃之夭夭,连滚带爬地跑出群芳阁,好似这个名字是个禁忌,闻之就要丧命一般。
顷刻间,在座的宾客少了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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