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湘南卫视《云端的歌曲》节目组。地址……”
“为了繁荣文化市场,促进优秀音乐作品与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场,甲乙双方根据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相互协商就乙方创作(作词\/作曲)歌曲作品《牧马城市》(以下简称“该作品”)授权甲方使用一事,特签署合同如下……”
陈诺惊奇的看了林牧一眼,还真不是骗子,居然真的是《云端的歌曲》节目组。
也没听说这节目组的品味这么低啊?
不是陈诺想不明白,而是林牧之前写的歌实在是有些太辣耳朵了。
作曲方面就不说了,林牧根本不会。
在天盛时,大部分号称是林牧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都是由林牧填词,再由公司请枪手作曲。
至于其他小部分,则是完全出自别人之手。
林牧能作词作曲?
那他在天盛的时候怎么不表现出来?
虽然天盛主打的就是偶像艺人,吃流量这碗饭,但要是真有才华的练习生,天盛也是会着重培养。
何至于林牧流量一出现颓势,就立即要将他换掉?
因为林牧在天盛的定位就是一次性产品!
陈诺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
先是写小说?现在又开始写歌了?
他脑子有病非要在脱离天盛之后再表现?
还是说遭受打击之后,脑子突然开窍了?
以后再带新人的时候,能不能请几个绿茶去帮忙开开窍?
陈诺在一旁胡思乱想,而林牧看着陈诺的脸色,还以为是合同有问题,连忙问道:“怎么样?有什么问题?”
陈诺回过神来,欲言又止,接着才点点头:“没有,合同很正规,但是……”
说着立即掏出手机:“走,去录音室,看看你这首歌的质量怎么样,我好判断价钱合不合适。”
“不用,我手机里有。”
“???”
……
公园,林荫道上。
林牧跟陈诺一人带着一只耳机,不紧不慢的走着。
这次听的版本,自然是林牧自己录制的。
不然难道给她听毛毛唱的么?
原本林牧也想瞒着陈诺自己偷偷投稿,然后再等一个合适的时间,震惊全场。
但无奈,他不是很懂合同。
要是价钱不合适,那不就亏大了么。
再说当时将陈诺留在身边为的不就是帮自己把把关的么?所以瞒着陈诺没有意义,还不如直接告诉她。
“怎么样?”林牧有点好奇陈诺的评价。
陈诺摘下耳机,神情复杂的看着林牧。
歌曲的旋律不错,至少比林牧原先所有的歌都要好。
看样子是风格问题,天盛给林牧设定的路线完全错了!
要是当时就让林牧走忧郁路线,唱民谣什么的,早火得一塌糊涂了!
哦,林牧之前也是顶流,那没事了。
“歌曲不错,你的唱功还有待加强。”
“……”林牧撇了撇嘴:“我要是自己能唱,我就不卖了。”
“你倒是清楚。”陈诺点点了头,拿过林牧的手机看起了电子合同:“《云端》那边只要歌曲的使用权么?”
说到正事了,林牧打起精神,“对。就是这个价格我不知道合不合适。”
节目组开出的价格是使用权二十万,外加一个商用使用条款,节目组要是用《牧马城市》商用,就得与林牧二八分成,至于其他的表演,就得与林牧再度商谈才行。
作为职业经纪人,陈诺从这份合同里看出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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