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留仙楼食肆。
此地虽不是达官贵人爱来的地方,但南北客商却常常在此落脚,吃饭的,住店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可无论什么人来,都免不了看向散坐中间的那个青年男子。
只见那个男子头戴白色玉冠,身着交领团花锦袍,外罩一白色织锦大袖衫,一看就是富贵乡里的公子,初见只觉得他丹凤眼,瓜子脸,颌下也无半分胡须,眼波流转,颜色就是女子也不如,个别好色之徒更是如狗看见骨头,身子都轻了几分。
可美人此时却后背插一折扇,一条腿踩在一条长凳上,斜坐着和周围的人说的不亦乐乎,激动处口沫横飞,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只听他说的是行军打仗的事,不少人围了上去。
“你们知道渤海国么,渤海国是异族,个个都身高八尺,体壮如牛,有次他们犯边,足足好几千人,小爷我亲自上阵,手持一把宝刀,骑着宝马,左冲右突,足足砍七八十个人头,这场仗可真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了,你们看看,我手背这疤就是那些贼人砍的。”那公子话刚落音,闲汉李二就赶紧凑过头,去看伸出来的那只手,只见手指细长,骨节匀称,跟这双手一比,家里的婆娘手就是那柴火棒子,腹下一热,忍不住想伸手摸上两把,还没等摸到,一把扇子敲到了头上,“那么大的疤,你看不见么,这里,这里。”公子显然有些不悦,用扇子指着一处说到。
众人定睛一看,不过是一处不足寸长的伤疤,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有几个好事之徒立刻哄笑起来,“哎呀,你这公子哥,这个伤口算个鸟,想当年我砍柴的时候,一刀砍到手背上,你看,这才叫疤。”说着大家都喧闹起来,却没人注意到那公子张开手掌,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手心。
那是一处箭伤,尽管后来用了最好的祛疤的药,还是留下了痕迹,怎么抚都抚不平。
众人说的正欢,门外突然跑进一小厮,满脸大汗,看见那公子就赶紧跑过去,附耳说了什么。
只见那公子痛苦的用手挠了挠头发,眉毛都拧了起来:“不就是娶个媳妇么,怎么这么麻烦呢!”说完就踹了那小厮一脚:“还不赶紧给爷把马牵来。”
那小厮跑的飞快,一会儿就牵了匹全身乌黑,只有四蹄雪白的俊马过来了,那公子翻身上马,可上了两次都没上去,眼看那公子瞪眼就要发火,那小厮赶紧趴下身充当人凳,这才上去了。
剩下一帮闲汉目瞪口呆。
“那是谁家的少爷,马居然如此神俊。”一个路人问道。
“那马名乌云盖雪,整个京城就两匹,一匹在皇宫里,另一匹就赏给了六王爷。再说王爷里面就六王爷爱胡闹,最爱往人堆里凑。所以那个人必是六王爷无疑。”??个别消息灵通的立刻说出了公子的身份。
“那居然是位王爷。”李二喃喃说道,想起刚才自己起的念头忍不住扇了自己一巴掌,幸好没摸上,真摸上了,自己这只手估计怕是保不住了,不过,自己差点摸到过王爷,简直可以拿来吹一辈子了。
“哪有王爷上战场的,你瞎说吧,再说了,你看他娇弱的连那马都上不去,那西街的豆腐西施都比他强,怎么去砍人。”一个闲汉高声说道。
众人一想那玉一般的人拿着刀,满身是血,立刻齐齐摇头。
“哪有真上战场的皇家子孙,不过去走个过场,你以为是真的。”一位文士嚼着花生米,慢悠悠的说道。
一听他似是知道几分,众人赶紧凑上前去。“前年渤海国进犯,据说就是个几百人的小仗,那王爷说有几千人犯边,不过是想多占点功劳,让皇帝多封赏他而已。渤海国弹丸小国,人们游牧而居,不过野蛮人,哪有他说的那么厉害。”
“是啊,是啊,你看那位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样子,哪能真上战场,真是去了,还不吓得尿了裤子。”
众人齐齐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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